與社會福利機構合作推展服務工作,選擇五所身心障礙福利機構,對於其年度工作經費,每所補助新台幣十萬元整。五所機構如下:
1.台北市心生活協會
2.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
3.台北市私立雙連視障關懷基金會
4.中華民國伯大尼關懷協會
5.原舞者文化藝術基金會
與社會福利機構合作推展服務工作,選擇五所身心障礙福利機構,對於其年度工作經費,每所補助新台幣十萬元整。五所機構如下:
1.台北市心生活協會
2.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
3.台北市私立雙連視障關懷基金會
4.中華民國伯大尼關懷協會
5.原舞者文化藝術基金會